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进入甲方企业接受3个月以内培养;培养协议签订前,设1-7天的观察期双方可自愿选择去留。
2、甲方负责对乙方培养期间的表现和行为进行培训和督导管理,定期对乙方培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结合乙方在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决定乙方试用、转正、晋升等;
3、甲方为乙方提供培养工资,培养结束并通过考核后,经双方双向选择,由企业作为技术或管理人才留用或由甲方根据个人能力及表现推荐到其他部门与培养岗位对口的岗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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